子女抚养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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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通知

如需子女抚养援助,请致电(775)448-5150.

12月10日, 2007, 以前由卡森市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处理的所有儿童抚养执法服务都转移到内华达州, 福利及支援服务科.

可以通过以下地址与国家办事处联系:

福利及支援服务司
儿童抚养执行计划
里诺项目区办公室
300 E. 第二街,1200套房
里诺,内华达州89501
(775) 448-5150

执行子女抚养费申请书

强制执行子女抚养费的申请可在卡森市以下地点获得:

福利 & 支持服务
1470 College Parkway, 122号
卡森市,内华达州89706
(775) 684-0704

卡森市民政事务处
2533 N. 卡森街,200套房
卡森市,内华达州89706
(775) 684-0800

应用程序提交

卡森市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将继续分发儿童抚养服务申请,并将填妥的申请转交给福利和支助服务部. 以下项目 必须 连同已填妥的申请书一并提交,以便展开执法行动:

  1. 图片识别复印件
  2. 子女的出生证明副本
  3. 子女抚养令及/或离婚令核证副本(如适用)
  4. 所有健康保险信息复印件(如适用)
  5. 其他相关子女抚养费文件的复印件
  6. 无监护权的父母的照片,如果有的话

请注意,申请材料中至少有一份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除非有公证人在场,否则不要签署需要公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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